100多万元没了!东莞老板租个厂房,不料钱房两空…
东莞阳光网 2019-11-25 15:07
语音播报

在东莞有很多工厂和企业,说到开厂办企业就不得不考虑租赁厂房的问题,但东莞清溪的李先生及2位合伙人却因为租厂房遇上了糟心事!他们花120多万元在清溪租了一间厂房,结果一年过去了厂房没拿到手,这名“房东”还消失了!而李先生最后才知道该厂房真正的房东竟另有其人...

究竟怎么回事?

2018年7月底,李先生与公司合伙人唐小姐、谢先生在东莞清溪镇寻找厂房,他们通过一名中介,了解到在东莞清溪镇重河村科技路5号有厂房正等待出租,而且租金比较便宜。

▲李先生及合伙人付钱却拿不到的厂房

2018年8月15日,合伙人唐小姐与厂房的房东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为3年,约定交房日期是2018年9月25日。合同签订后,他们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吴某来尾号为7089的银行账号转账了120万元(包括五押一租:100万元租赁押金,20万元预付首月租金),另外还在微信转账了28000元,作为吴某来所说的“周转费”,合计是1228000元。

▲厂房位置航拍图

可没想到的是,到了约定的交房日期,吴某来却迟迟没有交房。期间,李先生因公司资金短缺要求退款,吴某来也只给李先生退回了14万元之后便再也联系不上了。李先生一行人便到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油甘埔派出所报案。李先生这才发现自己租的厂房,根本不是吴某来所有。

▲李先生和合作伙伴的报警回执

事后李先生表示,当时他们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并没有核实厂房产权的实际归属,只是看了一眼对方的身份证。“我也没想到他会骗人的,他说这个厂房是他的,我们就相信了,我们以前租厂房也是这样的,但也没出过事。”李先生懊悔地说。

▲双方签订的合同

大家一定很好奇

对于介绍厂房租赁的中介

要不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呢?

赶紧看看律师怎么说

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该案件中所谓的虚假业主,涉嫌构成诈骗罪或者是合同诈骗罪,应当由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察,帮助受害者追回被骗取的金钱损失。

而对于介绍厂房的中介方,除非其确实不知情,否则如果他事先已知情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以及该业主对租客实行诈骗的情况下仍然参与,可以将他认定为是虚假业主进行诈骗的共犯。

@各位东莞老板

今后在租赁厂房的时候

一定要提高警惕

核实清楚房屋权属等再进行交易!

律师提醒:

不管是租赁厂房,还是租赁生活住房,大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中介获取房源,并查看对方是否有正规的工商登记信息。

同时,核验业主的身份证件、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房屋买卖的合同原件,建议租客和业主一起去房屋管理部门或建设部门,查询房屋的真实情况。

此外,签订的合同尽量使用政府部门推荐的住房租赁的示范文本,房屋租金和押金尽量通过银行转账,不要把租金和押金转交给第三人代收代缴。

赶紧转给身边的朋友!

  • 关键词:厂房,租赁,先生,合伙人,东莞
阅读   0
点赞   0
付勇辉 编辑
2019-11-25 15:07:02
推荐
loading...
点击开启小窗播放
微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