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疫情、隔离期擅自外出,高埗一女子被警方立案侦查 !
东莞阳光网 2020-02-17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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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李江华)尽管东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三令五申要如实申报个人防疫信息,却总有少数人出于侥幸心理,故意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或病史情况,造成疫情扩散。近日,高埗颐龙湾小区一住户熊某因“不按规定报备,隔离期擅自外出”被警方立案侦查。

据高埗警方调查,熊某和家人于今年1月18日自驾车辆前往湖北赤壁探亲,1月24日又从湖北驱车前往丈夫的老家福建过年。1月28日从福建返回东莞后,未按规定向所住小区如实上报行程。2月1日,熊某在湖北的姑姑被确诊为新冠肺炎,而熊某在回老家期间和姑姑曾有过接触。

得知姑姑患病,熊某忐忑不安,于2月2日向所在小区报备疫情发生地行程。2月6日,熊某出现病发症状被送至市第九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15日被确诊患有新冠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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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公共视频,2月2日熊某隔离期擅自外出。

经警方侦查,熊某在2月1日得知姑姑被确诊后,明知自身存在重大疫情防控隐患,仍于2月1日和2月2日连续两天外出购物,增加了片区的疫情防控风险。

目前,熊某所住小区楼栋已被公安、卫健防疫人员实行14天物理隔离管理,所有住户均要采集咽拭子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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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高埗警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熊某立案侦查,目前熊某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其家人已被带至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观察,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在莞从业、居住的人员一定要如实申报个人防疫信息,故意隐匿、瞒报,将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关键词:瞒报,疫情,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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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冉锐 小编
2020-02-17 10: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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