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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你们想干什么?

新莞人fh123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5-11-30 08:38:0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53837
处理用时:5天6小时54分
一、背景 
2021年向双洲纸业核发“煤改气项目”环评批复(东环建〔2021〕1474号),该文件在2025年7月29日被正式注销。此“煤改气项目”并非一般性技术改造,而是针对生产工艺核心环节的重新报批环评。 “煤改气”涉及企业核心能源结构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根本性改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属于必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的重大变动。这意味着: 该重新报批的环评文件(东环建〔2021〕1474号)已成为企业生产的唯一合法环评依据,原有的燃煤生产工艺环评同时失效。 然而,在该重新报批的环评文件被注销后,双洲纸业仍在继续生产。
在数次问政后至今仍包庇企业生产。
二、问题 
《人民日报》曾直指问题核心:“政府不守法,何以让企业守法?” 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你们想干什么?
问政部门: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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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查,被投诉单位为东莞市双洲纸业有限公司(简称“双洲纸业”),双洲纸业位于中堂镇吴家涌村,成立于1987年,已领取营业执照,已办理环保相关手续,主要从事瓦楞纸生产,设有5条造纸生产线及相关设备,已配套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及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二、检查情况
2025年12月2日,现场检查时,双洲纸业正在生产,锅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和除臭设施均正在运转,废水、废气在线监控正在运转,未发现相关数据异常的情况,现场未发现偷排、直排、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鉴此,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中堂分局工作人员现场要求该单位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维管理,确保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三、关于信访人反映的环评问题
2021年4月15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向双洲纸业作出《关于双洲纸业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1〕1474号)。经多次现场检查,双洲纸业在根据上述煤改气项目批复建成1台180t/h燃气锅炉后,未对项目内其他内容进行建设,且上述燃气锅炉在建成后未投入生产使用。另外,双洲纸业于2025年7月29日完成上述环评批复的注销手续。
双洲纸业于2021年11月停产至2023年3月,复产后“煤改气”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根据目前最新修订实施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东府〔2024〕13号)文件要求,单台出力65蒸吨/小时以上的自备电厂锅炉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双洲纸业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于2024年9月底前已完成,目前正在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符合当前政策要求。经调取双洲纸业2024年10月1日至今在线监控数据显示,该单位在线监控数据符合锅炉大气超低排放标准。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中堂分局将继续落实后续跟踪,并通过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该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和检测频次,强化企业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加快对异味源等进行整改。
一是持续强化企业监管。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管与监测频次,督促企业从内部管理入手,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常态化开展突击检查、约谈整改,针对污染点位制定问题清单,确保污染问题整治落实到位。
二是不断夯实企业主体治污责任。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问题排查清楚,加大整治投入,提升污染治理设施的治污能力,强化治理效果,从源头上降低影响。加强企业内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促使企业守法经营、达标排污,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如有疑问,请联系中堂生态环境分局执法股,联系电话:88111366。感谢您对东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答非所问,未正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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