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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凫山村异味污染持续侵害居民权益的严正投诉(二次督办申请)

用户bFNgob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5-12-08 23:09:0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55650
处理用时:6天0小时38分
自2025年10月20日至今,凫山村区域持续存在刺鼻性异味污染,附近居民长期暴露于污染物中,普遍出现头晕、恶心、呼吸道刺痛等急性症状,尤其对老人、儿童及慢性病患者造成实质性健康威胁。尽管居民多次投诉,凫山村委会仅以“协调权属人”“非职能部门”为由推诿,未履行《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的政府环境质量责任,且官方回复声称“已整改完毕”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污染仍在持续。官方回复称“11月6日完成绿植种植,异味已消除”,但截至今日(2025年12月8日),刺激性异味仍每日频发,尤其夜间及雨后更为严重。​所谓“整改”仅依赖权属人自行处理,未提供任何CMA认证的空气检测报告,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关于污染物监测的强制性规定。​ 村委会以“非职能部门”为由拒绝溯源监管,却未依法将问题移交环保、城管等执法部门,涉嫌行政不作为。​对居民提出的污染溯源四项要求(填土合规性、垃圾清理证明、成分检测、病原体风险评估)完全未回应,放任污染源风险扩散。​污染物成分不明,且现场开挖沟渠可能滋生蚊虫媒介,叠加异味毒性,已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公共卫生风险特征,有关部门未启动风险评估程序。 依据《环境保护法》《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寮步镇人民政府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责令污染责任方(地块权属人/实际使用人)72小时内出具CMA资质机构检测报告,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公示结果;​对异味源头区域实施封闭管理,直至污染消除并验收合格。​10日内书面公开以下文件:填土工程依据《固废法》第四十条的地下垃圾清理证明;​填土来源、运输合规性及成分检测报告(重点检测重金属、VOCs及工业污染物);​卫健部门出具的病原体传播风险评估报告,建立镇级部门直管机制,禁止将投诉二次转交村委敷衍处理。​
问政部门:寮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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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局12月11日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对种植户提供了科学施肥指导,目前还存有少量鸡粪气味。据种植户所反馈,自首次使用有机肥后,再无给农地进行过施肥,种植户现还使用生物除菌剂混合浇用水对农地进行喷淋,为了早日消除异味,同时增加喷淋浇灌的次数,下来我局将定期跟进该地块的种植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镇农林水务局,联系电话:0769-8332147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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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论

  • 用户HNECiU12-11
    长达两个月都未让地块专属人进行整改,每次敷衍了事。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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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在东莞心在汉12-10
    中惠这边也问的到,投诉了,有工作人员联系,说晚上来看了没有发现异味~~我了个去
    回复 用户bFNgob(来自:广州市):规划横四路与生态园大道汇入口旁边地块为了个人私利导致附近居民长期饱受异味干扰,附近居民多次通过合法渠道反馈均得不到解决,官方每次都回复异味已解决敷衍了事。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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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在东莞心在汉12-10
    村委的人肯定收了黑钱了
    回复 游客IoQKZq(来自:深圳市):已经长达两个多月,村委多次敷衍了事,未实际解决问题。请政府重视并尽快解决处理。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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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游客IoQKZq12-09
    已经长达两个多月,村委多次敷衍了事,未实际解决问题。请政府重视并尽快解决处理
    来自: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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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bFNgob12-09
    规划横四路与生态园大道汇入口旁边地块为了个人私利导致附近居民长期饱受异味干扰,附近居民多次通过合法渠道反馈均得不到解决,官方每次都回复异味已解决敷衍了事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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