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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关于全日制学历类人才引进时间的认定单一只看首次缴纳社保时间?

用户xucUdR 来自: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5-12-17 23:29:08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57509
等待回复:5天23小时25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905号建议的答复(人社建字〔2020〕212号)中明确回复:“全日制大学生、研究生在身份上仍属于在校学生,不是就业人员,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全日制在校学习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不属于工作年限,不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按规定也不能补缴。”那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在读期间在莞实习,实习单位规范用工给实习生缴纳社保(含养老保险),全日制在读实习期间的首次社保缴费记录为什么被认定引进东莞的时间?人社局给市民的官方答复都明确全日制在读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不属于工作年限,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请对于全日制硕士学历类认定简单只看在莞首次社保缴费时间是否合理?此做法是否与对市民的回复相悖?
问政部门: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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