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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宅基地土地证补办事宜

hooly007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3-01 13:39:3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68928
处理用时:2天19小时1分
2022年8月1日,《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办法》规定,满足是本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本村(社区)村(居)民、符合一户一宅、2019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农房但未办理审批的可以提出申请补办。
本人作为本村户籍村民,于2004年通过竞拍从村集体购入宅基地一处后,建设四层农民房一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均符合文件规定,有合法报建手续齐全,有村集体开具的购地发票,有2017年房地一体确权的基础资料),但后续长期未获得确权补证。25年上旬,本人获悉上述补办政策后,先后向所在村委会及镇不动产中心,镇农林水务局进行咨询,均回复无法办理,原因是农转用审批手续未办理。经过多方咨询后,在政策有效期内本人均无法获得审批,也没有任何关于农转用指标如果获得,如果补批的指引。由于本人健康状况不理想,年岁渐增,希望尽快完成补办手续,为子孙后代的生活留存基本保障,现向市局领导请示,我需要执行什么程序才能获得补办?不胜感激!
问政部门: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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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于2026年3月3日15时39分致电联系您。根据我局职能,现回复如下:
《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已到期。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妥善处理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粤自然资规字〔2025〕5号),主要为落实解决农村不动产登记问题,我市正在研究相关落实措施,后续政策建议您关注东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的规定,如您有宅基地审批方面的需求,建议您咨询所在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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