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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议东莞各社区(村)建立微信群实行线上+线下双轨村务公开事宜

秀秀a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3-18 12:44:2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2458
处理用时:2天18小时1分
东莞大部分社区(村)的村务公开的现状仍以公告栏张贴为主,然而在外务工人员和外嫁女存在一定限局性时效差,特别是外嫁女权益因此的合法权益性财产受侵的事例在东莞各社区(村)时常反复发生。村务公开、通知、集体收益明细及收益分配已成为全村民最关心的问题。为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特建议各社区(村)以村两委为群主每股户一代表为成员,建立经济组织专属微信群用于日常通知、村务公开和集体收支明细及分配方案。实现信息履盖到每户全民监督,同时也为有疑问的村民提供便捷的沟通渠道,实现村务和财务公开透明实现全民监督有效减少纠纷。此建议也适应息信传播规律现代常态。希望领导们采纳并列为村干部日常考核工作之一。
问政部门: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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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东莞各社区(村)建立微信群,实行线上+线下双轨村务公开”的建议收悉。我局于2026年3月20日10时07分致电联系您。根据我局职能,现回复如下:
对于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公开和财会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东府〔2023〕21号)第六十一条“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专栏橱窗化、公布版式标准化、公布内容通俗化、公布程序规范化、热点问题专项化的要求及时上墙公布财务资料”等相关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布财务活动情况,接受成员监督。另外,股东可以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以及第七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查阅。
对于您提出的“东莞各社区(村)建立微信群,实行线上+线下双轨村务公开”的建议,我局将根据职能及相关工作实际予以研究,感谢您的建议,同时您也可向所在村集体提出。
谢谢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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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两句

2参与

1评论

  • 加油努力干活03-18
    说是公开了,实际上还不是不公开,相关部门对于外嫁女权益被侵害都不理的,一句话,村自治,大晒。村规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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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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