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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群众有宅基地不能建房的困惑

用户BYvtQZ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3-29 00:31:4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4501
处理用时:4天3小时28分
领导们好,东莞有很多像我这样的群众,父母留了块宅基地,空地、无房、无证,现在我们成家了,要分开住,需要改善居住环境,但是现在的政策空地补办不了宅基地批准书,从而报建不了,这次公布的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请问领导这种情况怎么解决?东莞存在这种情况的群众非常多,涉及这么重要的民生问题,政府要出台政策解决。
问政部门: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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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于2026年3月30日15时38分致电联系您,您在电话中提出“建议考虑无房村民的住房需求,让空地可以报建,保障户有所居”。根据我局职能,现回复如下:
    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政策进行宅基地管理。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但我市土地资源少,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加快发展为社会事业提供了支持,用地规模愈趋紧张。根据我市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实际情况,由属地镇街采取措施按照规定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我市出台的《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规〔2026〕1号)第十条为住房困难群众规定了兜底条款,如您符合条件,或确有基本住房保障需求的,建议您咨询所在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感谢您的意见建议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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