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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罐装燃气擅自涨价违法行为

东莞市多管局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3-29 10:38:1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4446
处理用时:14天23小时7分
【基本情况】根据2026年3·15晚会曝光及后续报道,燃气成本相关问题主要涉及液化气领域,以下是关键信息:液化气原料成本国内液化气原料采购价长期稳定在4500-5000元吨,折算成15公斤装家用钢瓶,单纯气源成本约40元。加上运输、运营成本,15公斤装每罐80-100元(见附图2)。东莞市应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率先清理不合法不合规燃气价格,15公斤装理应由136元调回至100元以内。
然而近期,新锋、兴华、鸿业等多家东莞燃气公司不降反升!以中东局势紧张为由,擅自涨价至每罐155元以上(见附图3-5)!
【国际新闻】伊朗有限制性封锁海峡,但对中国等友好国家的运输船只不拦阻,可安全通行(见附图6)。
【诉求】根据东莞市有关政策,此事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见附图1),请贵局约谈东莞燃气行业协会及有关燃气公司,落实国家3.15曝光有关要求,将东莞燃气价格调回至100元以内合理空间!涨价必须听证会!以后不经正当程序擅自涨价的公司,清理出东莞市燃气供应行业!
问政部门: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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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一、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回复:我局工作人员并于2026年4月7日15时50分与您本人电话联系了解情况,现回复如下:对您反映新锋、兴华、鸿业等多家东莞燃气公司不降反升的情况,我局已在行业内发出通知,要求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稳定气价,及时公示价格情况,保持供应稳定,并督促行业协会约谈有关企业。按照《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监管及舆情处置的提醒函》的有关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进行提醒,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管,严防严打借国际局势紧张的借口哄抬价格行为;对哄抬价格、缺斤少两等典型案件将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切实让群众用好气、用便宜气。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东莞市发展改革局回复: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版)》的有关规定,我省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未列入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可根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等因素自主确定价格,但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有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行为。二、按照定价权限,我市目前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对于您提出的价格偏高问题,我局将积极向省级部门反映,建议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究优化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机制。对民众反映热点的问题,近期,我局将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燃气收费行业告诫会,督促燃气企业合法经营,规范价格收费行为。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协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严厉打击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建议您在购买前可货比三家,选择质价相符的商品,如发现行业存在违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此复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13日

问政人评分

5分
点评:请各有关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发改局)及行业协会持续关注工作进展!

我要说两句

3参与

1评论

  • 只争朝夕04-01
    你来当老板呗,早点睡吧,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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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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