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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凤岗镇人防车位安装分电箱合规政策及墙体 布线要求
曾生_998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3-31 17:28:4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4953
基本信息:凤岗镇三正鹏程上一期小区,负二层人防车位,租期20 年、车位在防毒通道前。 诉求: 咨询: 1.防毒通道的预留线管能否布线? 2.分电箱合规安装位置? 投诉: 物业拒绝提供人防竣工图,物业不同意安装分电箱,要求协调并明确政策。 依据:《人民防空法》《东莞市人防管理办法》《东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请求: 1.明确人防车位安装分电箱的合规要求与流程。 2.责令物业配合提供竣工图、出具安装同意书。 3.指导合规布线与安装方案(不破坏人防结构)。 承诺:战时无条件拆除恢复、安全责任自负。
凤岗回复:收到反映情况后,凤岗供电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于2026年4月8日9时32分与您取得联系并现场进行沟通处理。经核实,您提出在人防车位安装分电箱的问题,工作人员已现场核实,因您租赁的车位位于人防区域,该区域时候物业投资的专用充电桩变压器供电,属于物业资产,供电部门不用运用其管线及其通道,如需供电部门延伸安装电表箱,需破坏现有人防主体结构;如有疑问,可联系凤岗供电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69-8201008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咨询凤岗镇人防车位安装分电箱合规政策及墙体 布线要求》(工单编号:28033117340533601)收悉,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分电箱安装及线管布线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广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广东省结建式人防工程土建、排水防涝、环境卫生等日常维护管理标准》第四条,“禁止破坏结建式人防工程土建主体结构”。根据以上法律法规,人防工程范围内的线管布线、分电箱安装等行为,不得破坏人防工程土建主体结构(包括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二、关于提供竣工图、出具安装同意书的问题 根据《东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和业主按以下规定利用城乡建设档案”,“其他公民、法人和组织可以根据建设单位、参建单位、业主授权查阅相关档案”。若需查阅相关工程竣工图等资料,您可按照上述规定查阅,具体要求建议向市城建档案馆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若您需对租赁车位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经车位出租人出具同意意见,物业服务企业将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此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供电局回复:经查,客户反映人防车位是否可以安装电表的问题,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人防区域不能打孔挂电表;故我中心无法在人防区域开展装表业务,工作人员已向客户解释清楚。如仍有疑问,可联系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局或联系凤岗供电服务中心24小时服务热线(8201008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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