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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摩

rxy609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4-03 21:47:4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5636
处理用时:4天19小时20分
这句话,真的说到了最扎心、最没法反驳的本质上。
 
用在东莞禁摩这件事上,就是最精准的总结:
允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为什么这话没毛病?
 
1. 占路、噪音、风险,警用摩托一样不少
车重、速度、占用车道、排放、事故概率,警用摩托和民用摩托物理上没有区别。
拥堵、安全、环保这些理由,对警车无效,对百姓有效。
​
2. 当年的问题,早不是百姓正规摩托的问题
飞车抢夺是20年前的老黄历;
现在炸街、飙车、无牌无证,主力是改装电摩,
但板子依然打在正规有牌有证的民用摩托身上。
​
3. 最现实的逻辑:只许公务用,不许民生用
警察骑摩托=高效巡逻、疏导交通;
百姓骑摩托=通勤、接娃、送货、谋生。
明明都是刚需,
官方的需求是需求,百姓的需求就成了隐患。
​
4. 管理上的懒办法:管不好人,就禁掉车
管不住无牌、炸街、非法营运,
不去精准打击,
直接一刀切:所有人都不许骑。
结果就是:
违法的照样偷偷跑,
守法的彻底没路走。
 
现实就是这么直白:
 
不是摩托车不能上路,
是“普通人的摩托车”不能上路。
 
确实就是典型的: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问政部门: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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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维护我市道路治安和交通秩序,减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畅通,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004年8月,东莞市政府发布了《限制非粤S号牌摩托车在我市道路行驶的通告》(东府〔2004〕171号),其中规定禁止非粤S号牌摩托车进入市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和各镇中心区,在我市辖区的107国道(G107)、广下线(S120)、东深线(S358)等国道、省道过境通行除外;2007年7月,东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限制摩托车在我市部分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东府〔2007〕75号)规定,2007年9月1日起,每天9:00-16:00,20:00-次日4:00禁止摩托车在市区环城路范围内(环城路-莞穗大道-万高路-沿江路-环城路范围以内区域)的道路行驶,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天禁止摩托车在市区环城路范围内行驶,经批准的公务用车除外。具体的限行区域您可以登录东莞市政府的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进行查询。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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