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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鉴广州经验推动东莞城中村改造提质增效的建议书

微信用28SG9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4-09 11:06:1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76639
处理用时:7天23小时47分
尊敬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你们好!
城中村改造是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当前,广州在专项立法、模式创新、安置保障等方面积累了成熟经验,东莞可充分借鉴,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改造新路。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专项立法,夯实法治根基。 建议参照《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尽快启动东莞相关立法工作,明确改造程序、补偿标准、权益保障、争议解决等核心规则,让改造全程有法可依、预期稳定,从制度源头减少矛盾纠纷。

二、强化政府主导,拓宽融资渠道。 推动改造模式从“市场主导”转向“政府主导、国企实施”,强化公共属性。积极争取国家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同步探索专项债、REITs等市场化融资方式,保障项目资金“弹药”充足、推进有序。

三、全面推广房票安置,实现多方共赢。 建立全市统一的“房源超市”平台,推行房票跨区通兑机制,赋予被安置群众最大化选择权,实现从“被动安置”到“主动择邻”的转变,有效缩短安置周期、消化存量商品房。

四、刚性保障产业空间,严防产业空心化。 针对东莞制造业城市特点,在改造规划中明确不低于一定比例的产业用地红线,推广“产业保障房”模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定向、平价的发展空间,稳住产业根基、留住城市活力。

五、践行全过程民主,推动和谐改造。 建立覆盖方案编制、征迁实施、回迁安置全流程的民主协商机制,借鉴广州“5步13环”等精细化工作法,做到过程公开透明、矛盾化解在基层,力争实现“零信访”和谐改造目标。

恳请有关部门研究采纳,共同推动东莞城中村改造工作提质增效,为建设“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现代化东莞贡献力量。
来着一个关心东莞发展的热心市民,不需要电话回复。谢谢!
问政部门: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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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关于借鉴广州经验、推进我市城中村改造提质增效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东莞城市建设、城乡发展的关心关注与宝贵建言,您提出的专项立法、政府主导、房票安置、产业保障、全过程民主等建议,思路清晰、贴合实际,对我市优化城中村改造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更新与城中村改造工作,立足“智创优品、和美宜居”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城乡融合、产居混杂的空间结构特点,聚焦新型城镇化下群众对高品质空间的需求,坚持将城中村改造与 “工改工” 统筹推进,强化城市更新与空间综合治理,全力打造产城人深度融合 的新型社区。现就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结合我市工作推进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抓法治保障,构建规范有序改造体系。我市已出台《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于2025 年 4 月 1 日印发、6 月 1 日正式实施,以专项立法明确改造程序、补偿标准、权益保障、争议解决等核心规则,坚持公共利益优先导向,为全市城中村改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是抓资金统筹,构建多元可持续融资体系。我市全力向上争取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专项债券、中央补助资金、城市更新行动示范城市补助等各类政策性资金,多措并举拓宽资金渠道,为城中村改造、现代化产业社区建设提供稳定资金支撑。
三是抓空间管控,刚性保障产业发展空间。坚持制造业立市不动摇,我市正强化规划统筹引领,以产业社区为总体定位,优化完善现代化产业社区统筹规划,牢牢守住制造业发展空间,夯实城市高质量发展根基。
四是抓协同推进,积极稳妥探索房票安置机制。关于您提出的房票安置及 “房源超市” 建设建议,目前房票制度已由市住建部门牵头研究制定,我局将立足自身职能,积极主动配合、加强部门协同,稳妥推进相关政策落地实施,切实保障被安置群众合法权益与自主选择权。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持依法改造、政府主导、产城融合、民生优先原则,推进城中村改造各项工作,努力建设更高品质、更具活力、更加宜居的现代化东莞。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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