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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单编号582033

嘁嘁嘁嘁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5-07 00:52:3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2120
处理用时:13天23小时4分
工单编号582033,两名车主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将道路完全堵塞导致道路完全无法通行长达两小时以上,一名车主不在现场且接到多次挪车电话扔拒绝移车,另一名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并借机闹事,请依法对两名驾驶人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问政部门:凤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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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6-05-20 17:14:22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置及反馈,并于2026-05-20 18:12:49对诉求进行办理。经查,您反映的占道堵路问题已核查属实。两名车主违规占道致使道路阻断,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凤岗公安及交警已到场处置,依法对涉事人员作出处理,后续将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守道路通行秩序。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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