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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路段违停处罚异议,驾驶人全程在车内,申请撤销

微信用Jt5he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11 12:45:3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3141
处理用时:8天2小时0分
本人车牌号:粤S·DR2293,于2026年5月7日13:26,在环管路与东埔路交叉口西向东,被抓拍违法代码1039违停处罚。
本人事发全程在车辆驾驶位车内,属于临时停靠,随时可驶离,不存在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停情形。今日本人前往线下违法处理窗口申诉,民警以“严管路段一律处罚”为由直接拒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明确规定:违停处罚前提为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地方严管路段规定,不能与国家上位法冲突,电子抓拍仅拍摄车尾,无法证明本人不在车内。
现正式申请:调取事发路段高清监控,核实驾驶人在车内情况,依法撤销本次违停处罚。
问政部门:厚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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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大队于2026年5月19日11时50分联系您,电话已关机。经核查,该路段车主车辆粤SDR***3为5月7日下午13点23分驶入汀环路与东埔路交叉口西向东进行违停。5月7号13点42分驶离。且电子警察在5月7号13点26分进行记录并短信告知,在13点37分被电子警察生成违章。路段为严管路段,增设违停抓拍电子警察交通技术设施设备均按规范标准实施,市民可通过“厚街发布”公众号2025年3月26日发布的严管路段相关公示公告。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对所有机动车在严管路段(含人行道)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妨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拖移车辆。如车辆都不按规范停放易导致不必要的道路安全隐患,且影响过往车辆行车通行效率,也易占用车道等不规范行为发生交通拥堵,请市民按规范停车。后续,将持续观察此路段车辆状况,请市民根据道路交通信号标志标识安全行驶。

我要说两句

2参与

2评论

  • 風雲105-20
    图片里我好像看到其他车遮挡车牌的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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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美丽艾美丽05-11
    民警没错啊,严管路段是这样处理的。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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