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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滘住建局督促东莞市福隆物业有限公司,公示小区架空层的电动车充电合同

阳光男孩的一天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5-12 12:32:0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3357
处理用时:7天20小时44分
依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3条,道滘住建局督促东莞市福隆物业有限公司公示:海贝豪庭小区架空层的电动车充电合同。依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3条,应公示在市住建局物业信息系统。
问政部门:道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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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接到您的诉求后,道滘房管所已督促物业公司按要求做好公示工作。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物业公司已将相关公开信息在物业管理处的制度公示位置进行公示,并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小区重大事项”平台公示。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市民可到物业管理处自行查阅电动自行车充电合同。2026年5月19日,工作人员已致电您反馈相关情况。如有物业服务方面疑问,请联系房管所,联系电话:8133269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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