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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强制待岗、降薪、强制休年假

小明学法律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5-16 07:17:2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4301
处理用时:4天9小时58分
本人与东莞韵想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1441900MAC4R9A919)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在职期间从未签署任何项目相关附属协议。目前公司整体经营运转正常,本人所在部门日常业务稳定开展,本职岗位工作有序推进,企业不存在全员停工停产、经营陷入困境等可依法安排员工待岗的法定前置情形。

现该公司在未与本人平等协商、未取得本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擅自以所谓“出项”为由,单方面强制要求本人停工待岗、无故下调薪资标准,还违背员工个人意愿强行统筹安排休带薪年假,以此抵扣正常出勤工时。

上述行为实质是单方擅自变更劳动合同核心条款,既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协商变更用工约定的规定,也违反《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统筹休假须尊重职工个人意愿的要求,同时违反《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薪资发放准则,属于针对性违规用工、恶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恳请市场监管、人社劳动等相关职能部门依规介入核查,责令企业立即停止所有违规行为,撤销不合理用工安排,督促其依法依规保障员工正常劳动权益,维护辖区内和谐公正的劳动用工秩序。
问政部门:松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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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工作人员于2026年5月19日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经协调公司仅愿意在休假日期做出适当调整,并会安排人事与该员工联系沟通,但拒绝改变薪资岗位,您表示不接受薪资岗位不变,但同意先与公司协商调休的事宜。如后续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建议您提供劳动争议申诉书、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工商登记信息、证据材料等前往东莞市松山湖创新科技园9号楼1楼松山湖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下来,我办将继续密切跟进,努力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关于您投诉的事项,如您要申请劳动监察,您可携带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投诉内容等相关资料到松山湖创新科技园9栋1楼办理实名投诉登记手续及配合询问调查。如有问题,可拨打0769-22892061向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反映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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