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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开通电动自行车“无车销户”业务的建议

微信用S31ut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5-17 17:23:4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4649
处理用时:17小时20分
尊敬的东莞交警部门:

本人是一名普通市民,近期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将旧车(车牌:东莞B59418)折价卖给横沥镇雅迪门店,店家转卖后买家至今不配合过户,车辆仍登记在本人名下。本人多次通过12345、阳光热线求助,均被告知“不符合注销条件”——现行四种注销类型均需交验车辆,对车辆已交付他人、不在本人控制范围的情况完全不适用。

本人调研发现,这一问题绝非个例。仅阳光热线平台,近期就有多位市民反映同类困境:车辆已卖、买家失联、户销不掉,甚至因此无法为新车上牌。有市民今年3月已向交警支队提交了开通“无车销户”的建议。以旧换新本是惠民好政策,但“事后手续难办”正严重损害群众的获得感和政策公信力。

更为关键的是,同属广东省的广州市早已率先开通“灭失注销”业务——车主只需携带身份证、行驶证,现场签署《电动自行车灭失书面承诺书》即可办理注销,无需交回车辆,且支持线上预约。广州的实践充分证明,这一做法技术上毫无障碍。

当前正值《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期,恳请交警部门借此良机,参照广州经验,尽快优化注销流程。具体建议如下:

一、开通无车销户业务,允许车主签署灭失承诺书即可办理注销,不再强制要求交验车辆;

二、打通线上渠道,支持在“东莞电动自行车”小程序或公众号直接申请;

三、实行承诺责任制,申请人依法对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此举不仅能解决以旧换新“最后一公里”的堵点,助力新国标车辆顺利替换,也能提升交通执法精准度——避免已售车辆违法信息误记到原车主名下。期待交警部门倾听民声、主动作为,让东莞电动自行车管理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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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51717584649701】已收悉。
您本次补充的诉求内容已追加至原工单(编号:28051713530526501)一并处理。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跟进中,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结果我们将尽快向您反馈。感谢您对热线的理解与支持!

问政人评分

5分
点评:问题已解决,感谢东莞交警及横沥交警大队的及时介入。为尽快过户,我自愿支付150元协助买主办理过户及保险,不作为追偿依据。再次感谢!

我要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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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

  • 微信用S31ut05-19
    衷心感谢东莞交警部门及横沥交警大队的及时介入与协调。在你们的帮助下,店家已联系买主完成过户,车辆现已不在我名下,多日困扰得以圆满解决。为尽快解决问题,我自愿支付150元协助买主办理过户及保险,此费用本应由店家或买主承担,我自愿负担,不作为追偿依据。再次感谢!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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