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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墙面渗水,开发商规避保修责任,石碣住建局行政不作为、漠视群众诉求

彼岸111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5-21 11:36:35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85551
等待回复:6天14小时24分
尊敬的东莞市住建局领导:
本人系石碣云樾花园 4栋1802房业主,房屋交房至今2年半。近期发现卫生间墙面渗水,本人于5月12日已向物业及住建部门反馈情况,但至今未得到任何明确处理意见,开发商推诿扯皮、相关部门敷衍应付,严重漠视房屋安全与业主合法权益,具体事实与诉求如下:
一、漏水基本情况及严重安全隐患
    漏水部位为卫生间内侧承重墙墙面,渗漏水源来自开发商交房时已预埋在墙内的生活给水管道,非业主装修改动造成。
    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建筑平面系统图、给排水装饰图等图纸明确显示,该墙体为建筑承重结构墙。根据《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规定: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不得暗埋敷设于建筑承重结构墙板、梁柱等结构构件内部。
   开发商明显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违规将给水管暗埋于承重墙内,现已出现渗水,长期渗漏将直接导致墙内钢筋锈蚀、混凝土碳化,严重危害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本人已将该重大风险如实反馈至石碣住建部门,但未得到重视与处置。
二、关于保修期限的法律依据
    即便按现有管线保修规定,开发商以“给排水管道 2 年过保”为由拒绝维修,也明显违背国家法规:
    1、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 5 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 2 年。住建官方释义明确:“给排水管道 2 年” 仅指明敷、可独立检修更换的管道;暗敷于墙体、混凝土内,与防水构造一体化的管线,属于防水工程组成部分,统一按防渗漏 5 年保修期执行。
    2、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墙体暗埋管线开槽或预埋部位必须做防水构造处理,暗埋管线与墙体防水形成一体,属于防渗漏体系,依法适用5年质保。
综上,请市住建部门责令其立即对卫生间墙面渗水问题履行5 年防渗漏保修责任,谢谢!
问政部门:石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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