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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设立临时出租房

he12_4b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5-25 19:36:0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6487
处理用时:7天0小时30分
寮步镇竹园村元英路71号三层四层设立临时日租房出租,每天价钱30元,没有任何报备文件,办理手续,租客不用签订合同,不用登记莞E申报,租客大多来历不明人员,或者是没有监护人的刚成年青少年。
问政部门:寮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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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并于2026-06-01 15:41:55对诉求进行办理。经查,该处已按规定进行“莞E申报”登记,属合法出租。您所反映的情况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如有疑问,请联系(竹园村警务室部门),联系电话:(8326933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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