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异地就医备案后门特选点

lenye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5-25 19:53:1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6484
处理用时:7天3小时58分
东莞医保,工作和生活都在东莞。因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急性肝衰竭,办理了广州的异地就医备案后,到广医一院进行肝移植手术,术后在广医一院办理了肝移植门特。因肝移植术后需终身服药,频繁往返广州复查开药不便且广州医院缺药,想同时在东莞市人民医院办理肝移植门特,被告知因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不能再享受东莞市门诊报销待遇,不能再定点东莞市人民医院。请问:①如果取消异地就医备案,肝移植门特还可以定点广州医院吗?如果可以,请问报销比例是不是比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要低,低多少?②如果继续广州的异地就医备案,肝移植门特除了定点广医一院,还可以同时定点广州的其他医院吗譬如中山三院?③有没有办法可以同时定点广州医院与东莞医院呢?谢谢,望尽快答复
问政部门:大朗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参保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医保〔2023〕68号的相关规定,二类门特参保人,可在符合条件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2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门特选定医疗机构,参保人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选定门特医疗机构时应在其备案地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取消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门特医疗机构应变更回参保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确因病情需要到市外就医的,其中1家门特选定医疗机构可在本省省会联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2026年5月29日9:00已致电解释相关政策,参保人表示明白。如仍有疑问,可拨打0769-83318486或专线,也可选择进行网络留言,我们会尽快给您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大朗分局。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