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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急难型临时救助申请被推诿,工作人员现场片面解读政策

微信用ga4On 来自:汕头市 发布日期2026-05-26 18:21:0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86731
处理用时:6天8小时59分
今日下午,属地民政工作人员上门沟通本人临时救助事宜,现场仅片面宣读广东省、东莞市相关救助文件内容,刻意回避急难型异地救助相关条款,反复劝说引导本人前往救助管理站,拒绝在困难发生地为本人办理现金临时救助。
本人明确提出诉求,要么依法发放临时救助金,要么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拒绝文书,工作人员均未正面回应,仅表示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随后自行离开,未给出任何正式处理方案。
本人目前无收入、无住所,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恳请主管部门介入督促,依法依规处理本人救助申请。
问政部门: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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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石排镇公共服务办调查,现回复如下:经全面核查,您所反映的事项发生后,工作人员在多个时间点主动进行了现场处置与沟通,未发现存在“拒不办理”或简单“推诿”的情况。具体处置过程如下:(一)首次现场沟通与政策解释(5月26日上午):工作人员在接到相关信息后,于当日9:32到达现场,对您进行了情绪安抚,并详细了解了您的个人情况。针对您提出的500元现金救助诉求,工作人员现场耐心解读了现行的临时救助政策,告知目前无针对此类情形的直接现金救助政策依据。同时,考虑到您无有效身份证件可能面临的困境,工作人员从保障您安全与长远生活的角度,提出了返回户籍地、协助对接救助站提供临时食宿等替代性帮扶建议,但您均表示拒绝。工作人员尊重您的意愿,现场为您提供了食物帮扶。(二)再次政策解读与条件核对(5月26日下午):当日16:59,工作人员结合《广东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东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向您逐条讲解了急难型临时救助的适用对象和申请条件,并耐心比对了您的实际情况,明确告知不符合申请条件。工作人员多次询问您是否有疑问,未获回应。(三)联合现场复核与最终确认(5月27日下午):为进一步妥善处置,5月27日16:56,工作人员会同辅警再次到场。在完成必要的身份信息了解后,反复进行了政策解读与情绪安抚。您再次表示只需500元现金救助,无需其他帮助。因您无法提供有效的佐证,不符合临时救助的政策规定。在确认您无其他合理救助诉求后,现场工作结束。综上所述,在本次事件处理过程中,我办工作人员在接到相关信息后,均能及时响应,主动进行多次现场沟通与处置。在沟通中进行了情绪安抚,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并提供了替代性解决方案供您选择。未发现工作人员存在简单粗暴“强制”要求前往救助站的情况。如有疑问,请致电0769-8655500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哈哈侠06-03
    竟然还有手机上网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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