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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福花园小区,电动充电双重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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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6-20 01:34:1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1472
本人是麻涌景福花园小区业主,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采用电费+按小时服务费双重叠加收费,本次充电仅2.19度市电,电费1.38元,服务费高达4.95元,服务费占总消费近80%,收费严重偏高。 运营商未醒目提示双重扣费模式,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核查收费合理性,责令运营商取消小时叠加服务费,改为只按电量计费模式。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麻涌分局、麻涌镇麻二社区居委会查核,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1154号)文件要求,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单次充电结束后,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当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方式,向用户推送计费模式、充电时长、收费金额等信息。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麻涌分局执法人员于6月29日17:18通过电话回复您。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769-88112315进行咨询。 经麻二社区居委会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了解,物业服务企业表示,扫码充电页面已显示收费价格;实际充电所耗费的时长,会受用户自身使用的电池状态以及充电器的具体情况影响;关于服务费降价的诉求,目前暂无法实现,物业服务企业会尝试与运营商家协商沟通相关事宜。麻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于2026年7月1日下午致电您解释相关情况。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麻二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0769-8823802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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