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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消费欺诈,规范市场秩序

阳光88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6-23 11:16:3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2057
处理用时:7天8小时28分
我常常在寮步金沙街心悦城的“好充 寮步建新路充电站”充电和洗车,该站点洗车设备经常故障撤走维修可以理解(充电桩也偶有撤走维修),但前期洗车设备撤走维修三四个月了也不返回或装新设备,导致无法洗车,前期充值没用完的两百多元洗车费也不退还(余219.25元)。找充电站理论,又经常没人,好不容易找到人又说不归他管、各种推脱,APP上也联系不到人。所以反映给贵部门,请你们监管处置,惩罚消费欺诈,加倍返还消费充值,规范洁净市场秩序和环境,谢谢!
问政部门:寮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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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东莞市寮步镇井巷金沙街心悦城的充电站进行现场调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场所经营主体为东莞才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充电站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另,执法人员现场没有发现举报反映的洗车站点。该充电站负责人表示举报反映的是其出租场地给洗车站点使用,洗车站点的经营与其没有任何关系。且该充电站负责人表示举报反映的洗车站点已搬迁。同时,执法人员向被诉主体发出询问通知书,其未能前来协助调查。
经核查,根据现有材料与目前掌握的调查情况,暂无充分证据证明被诉主体存在消费欺诈的违法行为,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立案条件,暂不予立案处理。
关于您反映的诉求,已向被诉主体发出《投诉调解通知书》,但被诉主体在限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调解。同时建议您拨打法律援助热线12348咨询,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消费纠纷。
您反映的问题已处理完毕后,已于2026年6月30日将相关处理情况通过回复您。
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联系电话:1892826012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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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贵局的回复存在消极怠工和包庇嫌疑,原因如下:1、贵局未核查场地出租方(充电站)的连带责任,充电站把场地租给预付费洗车商户,承担管理义务和连带责任。监管仅简单采信 “两者无关” 的单方说辞,未核查租赁合同、是否允许预付储值经营、是否收取保证金、是否明知商户预收大额会员费,没有对充电站出租行为开展全面核查。2、未对失联跑路的洗车商户列入经营异常线索。跑路失联、预收会员费拒不退款的商户,市监局应核查其工商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充电站是否具有出租场地给洗车店的租赁经营资格、是否违规出租经营?上述三点处置动作回复中均未提及。贵局简单采信充电站说“二者没关系”属于玩忽职守,在监管实践中,场地提供方难辞其咎,应承担管理义务和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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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光8807-01
    贵局的回复存在消极怠工和包庇嫌疑,原因如下:1、贵局未核查场地出租方(充电站)的连带责任,充电站把场地租给预付费洗车商户,承担管理义务和连带责任。监管仅简单采信 “两者无关” 的单方说辞,未核查租赁合同、是否允许预付储值经营、是否收取保证金、是否明知商户预收大额会员费,没有对充电站出租行为开展全面核查。2、未对失联跑路的洗车商户列入经营异常线索。跑路失联、预收会员费拒不退款的商户,市监局应核查其工商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充电站是否具有出租场地给洗车店的租赁经营资格、是否违规出租经营?上述三点处置动作回复中均未提及。贵局简单采信充电站说“二者没关系”属于玩忽职守,在监管实践中,场地提供方难辞其咎,应承担管理义务和连带责任。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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