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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塘厦租房收费1.3度电

微信用A7JMC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6-25 11:13:5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2493
处理用时:7天7小时57分
民电租房收费1.3加钱收费
问政部门:塘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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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6年6月25日与您联系,您反映事项我局已跟进处理。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对线索进行核查。执法人员依法对林电路95号的场所进行检查。经核实,当事人涉嫌在转供电环节加收费用,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进行改正。鉴于当事人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不予立案处理。承办单位: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塘厦分局执法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靓仔好正06-25
    可以滚了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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