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投诉黄江镇出租屋私自加价收电费,电价远超

香港新界周天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7-03 02:46:42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93997
等待回复:3天1小时54分
本人在此租住,房东统一按1.2元度收取居民电费,根据东莞市发改局规定,出租屋居民合表到户电价仅0.6172元度,房东不得在电费单价内加收线路损耗、公摊、管理费等任何费用,私自加价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问政部门:黄江
分享

官方回复

正在等待官方回复...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