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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地占为己有

嘟嘟兔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7-05 23:22:3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4501
处理用时:1小时8分
投诉事项
 
被投诉人私自侵占属于集体(公家)公共土地,擅自堆放杂物、围墙、私搭简易棚屋养鸡,将公共土地占为私人使用,侵害集体公共权益,同时存在安全、环境隐患。
 
事实与理由
 
1. 土地权属:案涉地块位于麻涌镇漳澎村民康街东六巷1号隔壁新建房,该地块性质为村集体公有土地(公家土地),不属于被投诉人宅基地权属范围,无任何合法权属证明划归被投诉人私人所有。
​
2. 侵占行为:被投诉人长期擅自占用该公共地块,堆放帆布、木料、塑料容器等各类杂物,私自搭建简易铁皮棚,长期独家占用,当作自家私人场地使用,禁止他人正常使用集体土地。
​
3. 衍生隐患:
① 杂物乱堆乱放,帆布、木料属于易燃物品,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② 场地杂乱潮湿,易滋生蚊虫、老鼠,影响周边居民环境卫生;
③ 私搭临时构筑物,未经村委会、住建部门审批,属于违法搭建,大风天气有坍塌风险;
④ 该行为侵占集体公共资源,损害全体村民集体利益,也对周边住户通行、居住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现特向贵单位投诉,恳请依法处理。
 
请求事项
 
1. 实地核查该地块权属,确认属于村集体公有土地;
​
2. 责令被投诉人立即清理公共土地上全部杂物,拆除私自搭建的简易棚屋;
​
3. 制止被投诉人长期侵占集体土地的行为,恢复土地公共原状;
​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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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70610354892801】已收悉。
您本次补充的诉求内容已追加至原工单(编号:28063015025535601)一并处理。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跟进中,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结果我们将尽快向您反馈。感谢您对热线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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