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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拒绝开发票

陈李张王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7-31 01:47:2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8676
处理用时:5天10小时0分
本人在常平镇苏坑村御坊堂进行消费之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商家用个人账户收款而且不说明理由,拒绝并说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做的。并且说我就是不给呀,你再问信不信我打你?你不爽你去告我啊。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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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御坊堂健康服务中心(常平店)未开具发票的事项已收悉。对于您举报的事项,答复如下:我分局工作人员联系您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并已督促商家于2026年8月3日按照实际情况向您开具电子普通发票一份,发票号码:264440000225019696,价税合计9.9元。如有疑问,请联系:0769-83330066,感谢您对东莞税务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常平税务分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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