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
东莞中石油站点加油开具异地第三方发票,造成费用无法报销
阿文0DWwc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8-03 11:27:1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9183
本人在东莞市中石油加油站现场加注成品油,消费地点为本市中石油站点,但开具的成品油发票销售方为外省西安企业,并非中石油本地经营主体。 该情况事前未进行任何明确告知,异地发票导致我单位财务审核不通过,无法正常报销,造成经济困扰。 同时多次拨打中石油95504人工客服难以接通,开票经常延迟或者没开。 正式提出诉求: 1. 作废现有异地第三方电子发票; 2. 根据实际消费地点,重新开具对应中石油东莞本地主体正规成品油发票; 3. 书面告知站内使用第三方渠道开票的原因与整改方案。 附件将附上加油凭证、异地发票截图。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您反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莞松山湖景湖加油站涉嫌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涉税举报事项已收悉。对于您举报的事项,回复如下:经核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莞松山湖景湖加油站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的分支机构。其总机构中石油广东销售分公司与线上第三方平台存在合作结算关系,消费者通过第三方线上平台进行下单,款项由第三方线上平台收取,景湖加油站是成品油的实际交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根据上述相关情况,该消费应当由实际收取款项的单位开具发票。暂未发现景湖加油站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情形。经与您联系,已向您反馈情况。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联系0769-22892190。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6年8月7日
0参与
0评论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