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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对凤岗镇名流印象二期超期水表进行强制更换的投诉函

阴雨蒙蒙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8-07 00:52:1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99824
处理用时:14天7小时50分
我小区自2014年收房以来,入户水表至今已连续使用12年,从未进行过更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冷水水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162-2009)的规定,公称口径25mm及以下的家用水表,强制更换周期不得超过6年。目前我小区所有水表均已严重超期服役。
        超期水表长期未更换,已给全体业主带来极大风险和实际损失:
1. 计量失准,水费虚增:超期水表内部部件磨损老化,计量性能下降,通常表现为正偏差(即“越走越快”),导致业主长期多交水费。
2. 安全隐患突出:老旧水表极易发生锈蚀,不仅可能引发漏水甚至爆裂,造成室内财产损失,还会影响入户水质,威胁居民健康。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全体业主郑重提出以下诉求:
        立即对名流印象二期 全部超期水表实施强制更换,以消除计量与安全隐患,保障居民合法权益。
        请贵单位在收到本函后尽快予以明确答复,并限期完成更换。否则,业主将保留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建部门及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一步投诉的权利。

名流印象二期全体业主
问政部门:凤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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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分局于8月14日告知投诉人。收到反映的情况后,经调查,对您举报凤岗镇名流印象二期涉嫌计量违法的问题,案涉小区未实行抄表到户,被举报人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水费。根据《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关于“凡由城市供水企业安装,作计算用水量标准的水表称为结算水表。用户作为内部核算和分摊水费,在总表后安装的水表称为内部分表简称分表”的规定,案涉水表不属于《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水表”项规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范围。
若对水表准确度有异议,可根据《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的规定申请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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