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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服务

陈李张王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8-10 00:53:3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0232
处理用时:9天23小时7分
2026年8月9日晚上22点,本人在常平镇苏坑村广汇市场御坊堂想进行消费,但商家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我的消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而商家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服务这一回答在一定程度上面构成歧视消费者。
问政部门: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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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了解,前期双方存在消费纠纷,故商家表示无法继续让其消费。若市民无法接受,建议市民走法律途径解决,可拨打12348免费法律热线咨询或者到常平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如有疑问,请联系苏坑村委会,联系电话:8333173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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