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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属性十六年前被改

维维要维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8-11 16:07:0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0416
处理用时:6天2小时9分
本人合法拥有东莞市桥头镇田新社区锅元路一历史宅基地,为家庭唯一住宅用地。因属地控规调整,十六年前2010年,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该地块被擅自由原宅基地变更为体育用地,严重侵害本人合法居住权益。本人依法维权过程中,遭遇职能部门履职不当、程序违规,现实名问政,请求政府核查纠正。
问政部门: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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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所涉宗地大致范围位于《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城区(西片)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在2010年至2023年期间规划为公园,并于2024年根据《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修改)》(东自然资〔2021〕159号)相关程序规定调整为体育用地,控规调整方案已依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批前公示,征集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建议,包括在东莞日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网站,以及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进行了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并未收到您本人的意见,涉宗地的所有权持有者:桥头镇田新股份经济联合社对以上控规调整方案也表示无意见。
对于您所反映部门履职不作为的问题,经核查,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6年5月12日对您提出的《罗*昌土地用途更正登记申请书》作出了答复,答复内容明确了所涉宗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不符合办理更正登记的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桥头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3344930。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根本不作为,所为的问政窗口,只是个安抚民心的工具,真的关系到政务过错问题,完全是个踢皮球局。。

我要说两句

3参与

3评论

  • 维维要维08-18
    本人这个事情要如何才能申请到督办呢,没有督办,这一辈子都可能在被当皮球踢。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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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维要维08-18
    1.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设置更正登记制度的核心目的,是纠正土地用途记载错误,不能以“未办理首次登记”为由完全剥夺利害关系人救济渠道。案涉地块历史属性为宅基地是客观事实,村集体、属地社区均能佐证,未办证系历史遗留问题,并非原告过错。 2. 案涉地块用途变更源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规划调整直接改变原告宅基地使用权益,自然资源局作为土地用途管理主管机关,负有核实土地历史权属、协调纠正违规规划用途的法定职责,不能仅以无登记档案为由一推了之。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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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维要维08-18
    公示期间并未收到我本人的意见,是因为你们所为的公示,我们根本不知道。桥头镇田新股份经济联合社对以上控规调整方案也表示无意见,是因为他们也不知道我的土块被纳入其中,就这两点足以证明你们没有真的走访过。只是在办公室打了个电话。。。。也是个不作为的部门,请不要打着为民请命,让民问政的旗号。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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