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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内河边停车位个人申报安装充电桩事宜

毛平1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8-12 18:24:2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0690
处理用时:7天7小时19分
寮步镇横坑新天地华庭小区河边一长排停车位,小区内住户个人申报安装充电桩,物业告知此排停车位日常主管单位:东莞市寮步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原水管所)所用(属国有土地)。
小区物业多次与寮步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协商允许个人申报安装充电桩,均未得到批准。寮步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属国家政府机构,理应大力支持国家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方便于民。为什么不被允许?
问政部门:寮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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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据相关部门反馈,因此河提点为内涝黑点,而且是没有相关部门产权问题,原则上河道管理范围内不能增设充电桩等设备,下来计划在横坑横丽湖附近选址做集中停车场,并且会配置相关的充电车位充电桩。请市民耐心等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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