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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涨价事项咨询

老杨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8-14 11:10:0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0879
处理用时:6天22小时29分
尊敬人社局:
您好。现就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逐年上调相关问题向贵单位咨询核实。
自疫情发生以来,东莞社保缴费基数已经经历多次上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从 2020 年 3376 元,逐步上调至 4775 元;目前得知消息东莞社保又要涨价到5510元,目前东莞市场大量普通岗位实际月薪仅 4000 元左右,员工实际收入低于 5510 元缴费基准,企业与个人仍需按照该基数标准承担社保缴费,给广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普通务工人员带来比较重的经济负担。需要咨询以下事项:
1. 社保缴费基数逐年上调的政策依据及统计数据来源;
2.5510 元缴费基数的适用范围,普通民营企业员工是否需强制按该标准缴纳;
3. 员工实际工资低于缴费下限时的社保申报政策规定;
4. 后续基数调整是否会结合本地企业薪资现状,有无减负、差异化政策规划;
5. 该 5510 元标准对应的正式文件及执行时间。
恳请予以答复,谢谢!
问政部门: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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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有关规定,我省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下限,以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上限。
2.根据《关于公布202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广州市、省直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510元。
3.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条的有关规定,被保险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或者低于省政府规定标准的,按照省政府规定执行。
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71号)有关规定,我省从2017年7月起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在养老保险政策、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待遇项目和待遇调整等方面对省级统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家从2022年1月起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执行各项改革措施。目前暂未收到上级相关减负政策。
5.目前暂未收到上级印发的相关文件。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陈支持与理解!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老杨08-15
    工资不涨,社保涨,是社保需要大家,不是大家需要社保。社保夯实率一刀切,今年多少中小企业倒闭,破产的。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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