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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9810报关模式出口金额

韦德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8-20 16:08:1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1784
处理用时:23小时39分
跨境电商亚马逊用9810报关模式出口报关,报关单上面的产品金额,是按传统的FOB价格,采购发票+运费+利润,还是按亚马逊后台的销售价格报关出口?
问政部门:东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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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跨境电商亚马逊9810报关模式出口报关金额填报问题已收悉。工作人员于8月21日与您取得电话联系,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无实际成交价格的,填报单位货值”。因跨境电商货物出口到海外仓,尚未真正销售,货物指定的价格可能会与实际成交价格不一致,在申报时可参考一般贸易成交价格进行申报,具体请实际申报出口口岸海关意见为准。您表示获悉,暂无其他问题。如仍有疑问,可联系黄埔海关12360热线,热线咨询电话为020-12360,选择2。承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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