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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黄江镇长龙社区流洞2路39号半坡家园楼栋多处消防隐患

大美东莞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8-21 19:18:28 状态: 待处理 编号:601966
等待处理:10天21小时55分
东莞市黄江镇长龙社区流洞2路39号半坡家园楼栋多处(如1号楼1到5楼.)电梯厅‑疏散楼梯间防火门长期人为处于敞开状态,未保持关闭;防火门闭门器硬件外观虽尚存,但未实现闭门功能,楼梯间与公共走道直接连通,防火分隔功能失效。
同时天花板烟感探测器表面积灰严重,维护保养不到位,存在报警失灵风险。
该问题长期存在几年,要求立即依法限期整改,查处。
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常闭防火门属于防火分隔类消防设施;普通常闭防火门被人为长期敞开,执法实务认定属于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问政部门: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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