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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镇新世纪亦居7栋别墅私自开挖地下室、修建游泳池,涉嫌违法建设,请求核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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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9-14 18:23:0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6575
尊敬的塘厦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 本人反映东莞市塘厦镇新世纪亦居7栋别墅,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未办理任何施工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开挖地下室、开挖修建游泳池,属于违法建设行为,该施工行为改变原有房屋地基与建筑规划,不符合小区原始规划方案。 事情经过: 该别墅业主擅自开挖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室,同时在庭院开挖建设游泳池,现场有开挖施工行为。私自开挖地下室会破坏房屋地基基础,存在地基沉降、墙体开裂、坍塌等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开挖泳池也会改变地块原有规划,还会对周边相邻房屋造成安全风险,损害小区全体业主公共利益。 本人已向小区物业反映该违建情况,但物业未能有效制止该施工行为,没有履行劝阻上报的职责,一并向贵单位反映。 我的诉求: 1、恳请贵单位尽快派员到现场实地核查取证,对该开挖地下室、修建泳池的行为进行违建认定; 2、责令该业主立即停止一切开挖施工,依法依规处置违法建设部分,恢复地块及房屋原有规划原状; 3、请将现场核查、处置的办理结果反馈本人。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城管分局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6年9月16日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6年9月16日对诉求进行办理。 2026年9月16日,我分局已安排执法人员到塘厦镇一三八新世纪亦居7栋别墅,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现场约谈涉事负责人,由于未能提供相关报建手续或其他规划审批资料,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责令立即停工,要求提供相关报建手续或其他规划审批资料,如不能提供将立即整改,期间禁止施工。同时,要求物管公司严格落实共同监管责任,加强巡查监管,并落实跟进相关情况,及时向我分局反馈。 下一步,我分局执法人员将加大对该处的巡查力度和监管,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全镇的城乡建设秩序,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1661671096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住建局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6-09-18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6-09-21对诉求进行办理。您反映新世纪亦居7栋别墅私自开挖地下室、修建游泳池的问题。经我局人员汇同物业管理人员现场检查,该别墅为独栋别墅,地上框架3层结构,现场无施工作业,该业主已在7栋别墅和9号别墅之间建成高约1.4米长约12米的钢筋混凝土水池;别墅后侧疑业主私自改扩建了地下室;7栋别墅部分首层剪力墙柱以及车库顶层梁板局部进行了拆除处理。暂未发现相邻9栋因水池施工造成围墙存下沉及倾斜的情况。针对涉嫌违规改建地下室及水池问题,我局将配合镇国土分局及镇城管执法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跟踪处理;局部拆除首层剪力墙柱以及车库顶层梁板问题,我局将函告7栋业主要求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确保该房屋使用安全。如有疑问,请联系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9-8772500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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