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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寮步城管分局公示向村委补办违建手续流程

尹先生123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9-15 09:33:3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6608
处理用时:6天4小时48分
请问综合执法寮步分局在全市对违建“零容忍”的背景下,于前期投诉工单(编号:042608121314084118201)的回复中首次提出可通过村委补办历史违建手续,请问是依据哪一项法律规定?是否可以向全市推广?如果不能,是否存在对涉诉主体的包庇?
问政部门:寮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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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城管分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9月16日到现场检查,经向屋主了解,该建筑楼顶的铁棚建于2002年前,现场建筑物楼顶暂未发现存在新增违建。此前回复并未提及可通过村委补办历史违建手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答非所问,推诿责任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用户kTrlJ109-30
    2002年有这棚,搞笑🙈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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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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