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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石碣税务分局违规增设退税门槛、口头恐吓、工作人员言语嘲讽施压

微信用L5jnC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9-15 15:12:4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6692
处理用时:5天2小时49分
本人办理新购住房换购退个税业务,名下仅有一套自住住房,符合国家换购住房退税政策。现就石碣税务分局违规履职、服务态度问题投诉如下:

8月28日、31日,我两次前往石碣税务分局线下办理退税。8月31日工作人员口头劝退,在无政策文件、无立案调查的情况下,主观认定我属于二次退税、涉嫌中介套利,口头恐吓:若坚持提交材料,会被列入黑名单通报,还会追回已退税款,态度强硬,私自增设政策以外的限制门槛。

后续我拨打12366咨询,官方答复允许合规二次退税,不存在所谓套利门槛。石碣税务分局主动致电我,未纠正错误解读,继续施压,称业务要移交市局审核。我多次要求对方出示判定“套利”、追缴退税、列入黑名单的政策文件,对方前后打来三通电话,均无法提供书面依据,仅靠口头自创规则限制退税。

9月15日上午,石碣税务分局负责人致电,依旧维持原有定性,言语阴阳怪气、嘲讽挑衅,称“赚差价这么多,就不要在乎这点个税”,反复说“是不是套利你自己心里清楚”,甚至在我说明全家仅一套自住住房后,发出嘲笑,主观质疑定性,言语施压,给我造成较大心理压力,严重违反税务文明服务规范。

诉求:

1. 书面答复:现行政策中如何定义住房退税“套利行为”,出示对应政策文号及条款;

2. 书面出示“二次退税违规、可列入黑名单、追回退税”的政策依据;若无合法依据,书面说明该言论属于工作人员自设门槛、违规解读,并作出整改说明;

3. 核查本次工作人员及负责人服务态度违规问题,对9月15日电话嘲讽挑衅行为核查整改,向我反馈处理结果;

4. 纠正错误政策解读,停止无依据定性施压,按国家政策正常受理我的退税业务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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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投诉事项已收悉。对于您投诉的事项,答复如下:
经核实,我分局工作人员已向您解释换购住房政策并告知相关涉税风险,如您符合政策条件,可提交资料办理。对于您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欠佳的问题,我分局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及提醒整改,同时将不断加强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注意沟通的方式方法,提升服务质效。经与您联系,我们已向您详细解释相关情况,如有疑问,请致电0769-81838867联系我分局。感谢您对东莞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石碣税务分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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