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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东莞市城管局督办查处大岭山城管分局行政不作为、工单敷衍答复问题

农民弟弟 来自:汕头市 发布日期2026-09-16 14:28:1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6898
处理用时:5天0小时44分
本人投诉大岭山镇百花洞新村七巷10号旁违建围墙一案, 东莞市城管大岭山分局已经核查确认违建属实,于2026年8月24日出具《强制拆除通知书》岭强拆字[2026]203号,原定9月4日实施强制拆除。现该强拆文书下发已超20日,违建构筑物仍然完整保留,执法部门仅表示在协调当事人配合,未开展强制执行。大岭山城管分局已经作出强拆决定,但拒不启动强制执行实施,属于不履行行政强制执行法定职责。 本人近两次的12345热线投诉,大岭山城管分局直接复制粘贴上次一模一样的原文,没有针对群众新增诉求作出回应,用模板旧回复简单应付,没有开展新的核查、研究、答复,属于形式化办理,敷衍群众诉求,是政务督办里典型的履职不力。 自5月份至今历时4个月,历经多次投诉,目前违建物依旧保留,执法程序推进停滞,存在案件就拖不办,履职拖延的情况! 
请求东莞市城管局督办大岭山城管分局,责令限期组织强拆,调查相关人员行政不作为!
问政部门: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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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岭山分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接到投诉后,我分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处理,经查,投诉内容基本属实。位于大岭山镇百花洞新村七巷10号旁一处围墙,为砖混结构,围地面积约20平方米,高度约0.5米。由于当事人未能提供该地块的权属证明资料,我分局执法人员已对其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同时上报至两违部门。2026年8月24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对其发出《强制拆除通知书》(岭强拆字[2026]203号),按照按照两违程序依程序处理。2026年9月4日,我分局拟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措施,但当事人拒绝配合导致强制拆除行动中断,目前我分局协调当事人以配合我分局的执法工作。如再有情况或疑问,可直接致电东莞市政府服务热线进行反映,城管分局将及时安排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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