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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头交警大队私自在道路上设置隔离桩

mjlxs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9-18 21:29:1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7400
处理用时:9天16小时59分
樟木头交警大队存在知法犯法嫌疑,理由如下:
2026年09月18日20:50,在樟木头交警大队门口市政机动车道内,设置一排隔离桩。该路段为社会车辆通行的城市市政道路,隔离桩占用机动车道,突然压缩通行空间,存在车辆碰撞安全隐患。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占用城市道路设置构筑物,须经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批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不得擅自设置妨碍通行的设施。

1. 公开该隔离桩对应的城市道路占用许可文件、工程设计资料;

2. 核查该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标GB51038;

3. 若无合法审批,请依法拆除该隔离桩,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4. 书面反馈核查处理结果。
问政部门:樟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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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反映事项不属主动公开内容,交管大队已联系您解释说明,景福路为下坡路段,为双向四车道,交管大队设有事故处理与违法处理窗口,前来办事的群众较多,该路口车流量大,存在安全隐患,为防止该路段人车冲突,我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要求在下坡处设置隔离柱。对于群众反映的有关安全隐患问题,我大队进行排查后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整改。如辖区有其它交通问题,可拨打我大队24小时值班电话87718122进行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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