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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品房交契税农村宅基地房子也要计套数吗?有明文规定吗?

微信用AXLYy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9-21 11:48:0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7860
处理用时:1天6小时32分
我在东莞购买第二套商品房交契税时被反馈名下有三套以上,要按3%缴纳契税,根据国家契税优惠政策,第二套商品房96平方米应按1%缴纳契税的,但东莞税务局说农家宅基地房子也要计套数,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性质,宅基地上自建房不属于商品住房。根据契税相关政策,在判定家庭住房套数时,集体土地宅基地房屋不应当纳入住房套数统计范围。请问东莞有文件写明农村宅基地房子也要计套数吗?他说你换成了不动产证就要计套数,还没有换成不动产证的土地证就不用计套数,还可以这样操作的?难道国土局叫村委要求村民把土地证换成不动产证是为了给税务局创收的吗?这明显是与国家政策相违背,恳请税务局领导能按政策收费,一视同仁,把农村宅基地的房子剔除套数,谢谢领导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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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立即开展调查,并再次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向您解释契税的税收优惠相关政策文件,您的情况暂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1236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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