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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号住房公积金新政落实

双蛋哥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6-09-21 17:19:4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7929
处理用时:7天22小时57分
国家政策明确9月20日起可提取物业费和装修可用,但截止9月21日,东莞公积金中心目前仍未允许,请问东莞何时能实施国家政策,开放公积金物业费和装修的提取。还有国家说9月20号可以,怎么东莞还不可以?我看东莞很多平台都公布了9月20号的相关新闻,但是东莞现在却不可以,自相矛盾。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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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国务院令第 844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2026 年 9 月 20 日起施行),我市将新增自住住房装修、物业费公积金提取业务。配套实施细则正在抓紧制定,业务开通时间、办理条件等将于公积金公众号发布,请大家持续关注。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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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点评:你看看你自己回复的什么东西吧,连一个复核的人也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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