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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结合病危病重通知书,能否反映急救抢救情形”

明天死了也挺好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9-21 17:35:4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7959
处理用时:2天10小时36分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门诊病历和医疗文书认定的专业问题。2026年8月15日凌晨,我母亲因突发头晕、视物旋转、大汗淋漓、血压8360,呼叫120送至望牛墩医院急诊。门诊病历记载了‘呼叫120出车’‘大汗淋漓’‘血压8360’‘口唇苍白’‘上腹部压痛’,处理栏写了‘告病重,转上级医院’。同时,医院出具了病危病重通知书。
只想从病历书写规范和医疗文书认定的角度请教:这份门诊病历结合病危病重通知书,是否足以反映该次就诊属于‘急救和抢救’的医疗情形? 如果病历中未单独书写‘抢救记录’专项文书,是否影响对‘急救和抢救需要’这一医疗事实的认定?”
问政部门:望牛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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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单位已于2026年9月23日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经查,针对患者家属咨询的问题,我院于2026年09月23日与患者家属进行电话沟通详细解答,市民已表示理解。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望牛墩医院信访办,联系电话8885186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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