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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东莞市对F类人才认定取消时间限定,公平对待2025年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davidp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9-23 11:46:5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8284
恳请东莞市对F类人才认定取消时间限定,公平对待2025年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目前的东莞对F类人才认定要求是,申请者原则上来莞时间须为2025年1月1日(含)以后,部分目录条目特殊要求来莞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同时,《东莞市“莞爱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修订)》对原已经凭借“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人才认定的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这样,2025年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的F类人才卡会在2028年失效,恳请东莞市政府能公平对待2025年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希望能与2025年后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一样的待遇,对《东莞市“莞爱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修订)》的有效期进行延期,谢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6年9月28日与您电话联络,并解释相关情况。根据您咨询的内容,我局回复如下:经调研各城市做法并进行综合研究,为有效吸引市外人才流入,同时充分保障人才服务质量,因此《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限制“引进时间”。东莞始终视各类人才为珍宝,并将持续在该项办法外做好人才服务,感谢您对东莞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若有疑问可咨询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820828。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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