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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优化

用户Li1ZOW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6-09-24 16:57:3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08516
处理用时:19分11秒
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区别新房跟二手房,实际二手房需求更多。虽然公积金提取条件优化了,但更想用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请问能否统一 二手房首套房认定标准跟新房的一样,同一区内无房即可认定为首套。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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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92417020554501】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本次反映的事项与热线工单(编号:0326081217242473201)内容重复,【市公积金中心】此前已对该事项作出明确答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提出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中心本着惠民便民的服务宗旨不断完善业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中心将根据整体实际情况和提取政策认真考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对正在办理或已办理完毕、且无新情况或新理由重复提出的同一诉求,热线不再重复受理。
您可通过“东莞热线”小程序“个人中心”查询该事项办理情况。如后续出现新情况,可在小程序首页“诉求反馈”栏重新提交。如有疑问,欢迎致电热线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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