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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碣镇崇焕中路粤聚德海鲜粤宴酒楼控烟问题

Zcv8DZa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09-27 23:42:11 状态: 已受理 编号:608966
已超时
石碣镇崇焕中路粤聚德海鲜粤宴茶楼未做到室内禁烟,存在允许室内吸烟行为、工作人员未劝阻、茶楼提供烟灰缸、禁烟标志不明显等现象。吸烟者附近存在多名儿童,烟味极大,且工作人员未进行任何劝阻。

依据《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时注意避开他人”;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该禁止吸烟场所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提出如下诉求:1、要求该餐饮单位落实室内禁烟;2、严格履行餐厅经营者禁烟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张贴禁烟标识、主动劝阻吸烟行为;3、禁止提供烟灰缸等吸烟用具。
问政部门:石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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