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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江房管所包庇开发商违规选聘物业

这就是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09-30 16:55:17 状态: 已受理 编号:609436
等待回复:1天7小时11分
被投诉单位: 万江房管所、东莞市住建局
 
投诉人: 万江翠珑湾1期业主
 
诉求:
1. 核查该开发商在东莞多个楼盘前期物业招投标是否涉嫌陪标、走标;
2. 公开招投标备案文件;
3. 对万江房管所包庇行为进行督查。 
事实与理由:
 
一、律师函自认“开发商委托”,暴露程序问题。律师函(粤凡光律师函字FG131号)写明“委托人作为开发商委托的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依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前期物业应通过招投标选聘。若确系中标,为何写“委托”?
 
二、同一开发商多个楼盘均用同一关联物业,涉嫌系统性规避招投标。本人要求公开招标公告、投标人名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万江房管所仅以“程序合法”四字搪塞,未提供任何具体材料,涉嫌包庇。
 
三、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规选聘物业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房管所拒不核查,属行政不作为。
问政部门: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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