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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电子抓拍违法记录,非本人骑行

微信用sDpUF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6-10-08 10:28:0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610210
处理用时:6小时51分
您好,我收到东莞交警短信,【东莞交警】东莞P19786号牌电动自行车于2026年09月23日21时25分在东莞市东城区1230东城中路-莞温路-温南路东向西实施了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已被监控设备记录。该时段我本人不在这个位置,不是我在骑车,怀疑号牌识别错误/被套牌。多次电话打不通东城交警,本人没时间到窗口现场办理,请交警调取抓拍照片复核,核查并撤销这条违法记录,并且电话或信息回复我
问政部门: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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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要补充【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便部门核查处理。请您在信息补充完整后,重新提交新工单,以便部门及时核查处理,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万里长城14小时前
    这种情况其他人也有遇到过,但也没有回复。官方曾经回复过电动车的车牌里有一块芯片,电子摄像头通过芯片来识别车牌,所以识别错或套牌的说法可能不成立。最好的办法就是抓拍到的人是谁,电动车的型号与颜色是否跟你的一样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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