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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医疗保障局石碣分局对医保缴费年限并入一事要求无理

用户nV7HRv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6-10-08 12:18:09 状态: 已受理 编号:610238
等待回复:11天15小时18分
本人申请2004年以前医保缴费年限并入现在职工医疗缴费时,前后身份证号不一致,石碣医保局要求开具前后身份证为同一人的证明,已经委托老家亲人到派出所办理了证明,并盖派出所公章,但是石碣医保局又无理要求加盖户籍章,之前要求证明为同一人即可,那么派出所的公章是不是最权威的,为什么现在又要求加盖户籍专用章,又不是办身份证户口本,为什么一定要户籍专用章才能证明为同一人,此要求非常无理,打电话说一定要加盖户籍章才能办理,请医疗保障部分审核本人的问题并及时处理。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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