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 2020-08-13 10:36
东莞阳光网讯 (全媒体记者 邓燕芬)今天(8月13日)上午,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我市建筑业政务服务质量,我市自2020年8月1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以下简称“施工许可电子证照”)。
办理流程简单 操作方便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自2020年8月17日起,我市全市范围内属于住建部门监管范围的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城市轨道、综合管廊、污水处理等工程)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建设单位向住建部门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首次核发及变更施工许可证)办理通过后,可凭政务服务中心的申报流水号(或市住建局受理编号),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zjj.dg.gov.cn/)首页的“信息查询—办事结果”栏目查询业务办理意见以及自行下载、打印和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相关信息在“建设工程信息公示—工程施工许可信息”栏目公示。
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证照可作为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和市场主体办理其他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住建部门将不再制作和发放纸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上加盖经认证的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有关单位可通过手机扫码功能,扫描二维码查询施工许可证详细信息。
已办理纸质的项目可申报许可变更
正式实行后,对于已办理纸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若建设单位申报施工许可变更,经原发证部门审核通过后,核发新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不再核发纸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若建设单位申报施工许可遗失补发,经原发证部门审核通过后,核发纸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遗失补发事项仅适用于此种情形。
对于已办理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的项目,若建设单位申报施工许可变更,经原发证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原证照注销并颁发新证照,建设单位重新下载即可。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四所交通大学师生重要回信精神 研究进一步做好我市安全防范工作
一季度新疆快递收入破20亿元 业务量增长超10%
勇立潮头大湾区丨机器人赛场,湾区青少年的追梦之路
外交部:日本“新型军国主义”成势为患构成现实的威胁
学习手记|守护好这颗蓝色星球
习近平向伊拉克新任总统阿米迪致贺电
时政微观察丨逐梦星辰 征途如虹
【开局之年看中国·遇见不一样的江苏】江苏苏州:以人为本 书写“福气之城”新答卷_苏州新闻网
实干担当 推动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势头好(权威发布)